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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- 国际合同
-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
- 条款
- 仲裁
- 例子
语言:


根据《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》第25条的规定,世贸组织内的仲裁(arbitration)作为一种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方式,可解决由当事方明确确定的有关问题之特定争端。这一规定表明,世贸组织的仲裁不是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必经程序,而是一种供当事方选择,解决特定事项的辅助方法。该条还规定,除谅解书中另有规定外,诉诸仲裁应以当事方的相互协议为前提。而且,这种协议应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及时通知到所有成员方。其他成员方不得成为仲裁程序的当事方,除非经已达成诉诸仲裁的各当事方同意。仲裁裁决对当事方具有约束力。此等裁决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理事会和委员会,以便任何成员可提出相关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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